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社保退休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
- 男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至 63周岁 ,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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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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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延迟至59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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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年1月1日起:延迟至63周岁。
- 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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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退休的群体延迟至 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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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周岁退休的群体延迟至 58周岁 。
弹性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但需与单位协商一致,且提前/延迟时间均不得超过3年。
二、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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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提高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从2029年12月31日的15年提高至 20年 ,每年增加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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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 :2029年前已参保人员仍按15年计算缴费年限,2030年后开始逐年增加。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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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机制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计发基数暂定为4043元/月(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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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 :2025年1月1日前已退休且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替代原病退、退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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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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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乘坐政府投资的景区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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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 :优先就诊、交费、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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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优惠 :游览政府指导价的公园、景点门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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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替代 :2025年5月1日起,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
四、影响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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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期间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无法享受调整后的养老金增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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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细则,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退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