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宁德医保需要交满 25年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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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宁德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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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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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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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政策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参加宁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按年缴费至规定年限或按上年度宁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以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此,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参保人员,都需要累计缴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医保费用,才能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保费用,并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