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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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住院均有详细报销规定

厦门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包括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具体如下:

  1.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800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1万元以下(含)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5%;超过1万元的部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0%。

  • 退休人员:1万元以下(含)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5%;超过1万元的部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8%,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7%,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5%。

  1. 住院
  • 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首次住院2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100元;二级医院首次住院6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300元;三级医院首次住院10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500元。

  • 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首次住院1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50元;二级医院首次住院3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150元;三级医院首次住院5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250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5%。

  •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5%。

  1. 最高限额 :门诊和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为10万元。

  2. 其他待遇

  • 生育津贴 :顺产津贴128天,难产津贴143天,津贴标准按工作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 医疗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住院报销100%,无起付线,费用无封顶。

建议:

  • 门诊就医 :建议患者尽量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较低的起付标准。

  • 住院治疗 :对于重大疾病或长期住院治疗,患者应选择三级医院进行治疗,以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

  • 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的职工应提前了解生育津贴的具体申领流程和标准,以确保顺利享受相关待遇。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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