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和住院均有详细报销规定
厦门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包括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 :
-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800元。
-
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1万元以下(含)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5%;超过1万元的部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0%。
-
退休人员:1万元以下(含)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5%;超过1万元的部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8%,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7%,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5%。
- 住院 :
-
起付标准 :
-
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首次住院2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100元;二级医院首次住院6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300元;三级医院首次住院10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500元。
-
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首次住院1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50元;二级医院首次住院3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150元;三级医院首次住院5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250元。
-
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5%。
-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5%。
-
最高限额 :门诊和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为10万元。
-
其他待遇 :
-
生育津贴 :顺产津贴128天,难产津贴143天,津贴标准按工作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
医疗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住院报销100%,无起付线,费用无封顶。
建议:
-
门诊就医 :建议患者尽量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较低的起付标准。
-
住院治疗 :对于重大疾病或长期住院治疗,患者应选择三级医院进行治疗,以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
-
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的职工应提前了解生育津贴的具体申领流程和标准,以确保顺利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