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退休年龄要求
-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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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年龄 :55周岁(比全国统一退休年龄58周岁提前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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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若累计缴费满1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但需满足“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年龄条件。
- 男性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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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年龄 :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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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若曾为企业职工(工龄满10年),退休年龄可降至55周岁。
二、缴费年限要求
- 必须累计缴纳社保满 15年 ,且 连续缴费满2年 才能办理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与待遇
- 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养老金水平越高。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因缴费年限不足2年无法提前退休,可继续缴费至满2年,或等到60周岁统一退休。
- 历史缴费年限认定
- 若中断缴费,需补缴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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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灵活就业人员曾为企业职工,但转为灵活就业后未满足连续缴费2年的条件,需回企业工作满2年才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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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退休年龄需结合参保时间、缴费年限及是否曾为企业职工综合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前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来政策调整需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