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贵州省关于产假的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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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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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产假 :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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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增加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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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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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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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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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奖励假 :贵州省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因此总产假为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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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 :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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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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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和福利待遇 :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综上所述,贵州省女职工生育的总产假为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60天的生育奖励假以及难产和多胞胎的额外产假。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