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贵州省最新政策调整,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如下:
一、生育政策核心内容
- 三孩生育政策
实行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若子女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 生育登记与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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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不再与户籍、入学、就业等挂钩,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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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农村双女结扎户等群体在教育、养老等方面仍可享受政策优惠。
二、配套支持措施
- 生育津贴与产假
- 生育津贴 :职工所在单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津贴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例如:六盘水市某单位女职工产假158天,月平均工资5500元时,津贴约为28966.67元。
- 产假天数 :基本产假158天(含预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
- 优生优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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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 :提供母婴保健、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家庭发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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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优惠 :独生子女户子女参加高考可加10分,领取《独生子女证》职工退休时加发5%退休金(总额不超过原标准)。
- 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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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 :长期居住农村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高考加10分;丧偶后扶养子女一方再婚可领《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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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与贫困群体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在教育、养老等方面享受专项扶持。
三、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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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制 :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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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新增工会、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协助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废止了此前《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中与三孩政策冲突的条款。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了解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