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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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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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是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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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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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是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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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药费、手术费等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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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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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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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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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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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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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进行补偿。
-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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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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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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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 其他特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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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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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综上所述,江西省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的级别、是否异地就医以及是否为大病等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比例,以便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