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职工养老保险标准主要在缴费基数、待遇计发基数及丧葬抚恤金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 全省统一下限
202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暂定为7180元/月,适用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特定企业职工。
- 上下限浮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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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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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60%,低于此数值按60%核定。
- 地区差异
具体缴费基数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有所调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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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上限为24000元(2024年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48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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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丧葬补助金按15516元(月均7758元)计算,抚恤金可达18.6万元。
二、待遇计发基数与养老金计算
- 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暂定为7618元/月,用于预核预发养老金、病残津贴等。
- 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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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按参保地2024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发放(如某地5000元/月则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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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和养老金领取年限计算,缴费年限≤15年发放9个月,每多缴1年增加1个月,上限24个月。
三、其他重要调整
- 病残津贴制度
自2025年1月1日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5年内的,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标准参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
- 延迟退休与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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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年龄逐步提高(男性60岁→63岁,女性50岁→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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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延长至20年,2025-2029年仍允许按15年缴费。
四、缴费比例与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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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8%计入个人账户,3%划入统筹基金(自2006年起个人账户仅含职工缴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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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比例20%,其中8%入账,12%入统筹基金。
以上标准均依据2025年官方文件整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而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