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工伤鉴定结果的出具时间一般为 60个工作日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鉴定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或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等,鉴定周期可能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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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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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从申请到最终出具鉴定结果,通常需要60至90个工作日。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