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如下:
一、家庭共济功能的使用条件
- 参保要求
需由职工本人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服务”,且被授权人(如配偶、父母、子女)也需为太原市职工医保参保并建立个人账户。
- 地域限制
仅限在太原市统筹区内使用。
二、具体使用范围
- 医疗费用
可支付参保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 药品及耗材
包括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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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绑定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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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使用(需已开通该功能)。
四、注意事项
- 医保卡不可直接用于他人就医
未经授权的他人无法直接使用医保卡报销,必须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实现资金划转。
- 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3-2024年发布的政策,具体操作流程及范围请以太原市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
五、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但政策允许在家庭共济框架下扩大使用范围,以缓解部分家庭医疗负担。
综上,太原医保卡在开通家庭共济功能后,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指定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但需符合参保条件并遵循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