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江苏的职工可以享受异地生育险报销 。具体规定如下:
- 报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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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0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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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发生生育或计划生育相关费用时,需要额外提交相关说明和证明。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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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手册、生育证、婴儿出生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明细发票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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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费用情况说明、当地医院资质说明和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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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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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携带上述材料提出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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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一般是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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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审核部门下发女职工办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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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持办理凭证到银行领钱。
-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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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生育前,建议先向当地社保局领取并填写《异地生育申请表》,并在生育前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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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以便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