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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能领取生育津贴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现行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其中1%视为生育保险缴费。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具体申领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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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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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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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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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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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者流产前累计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生育津贴。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生育津贴前,先确认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