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及相关细则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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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单位上年度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后得出的月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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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情况确定,顺产为98天(含江苏省奖励假6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计算基数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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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调整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扬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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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调整 :若低于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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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资与基数的关系 :计算时以调整后的基数为准,若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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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 :顺产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的25%发放,难产或多胞胎按5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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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生育补贴 :顺产1500元,难产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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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符合条件者可领取。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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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及以上且参保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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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领材料包括《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扬州生育津贴政策,实际操作中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