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在福建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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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2个月 :职工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在生育期间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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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补缴 :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欠费的用人单位,在补缴后不影响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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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状态 :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必须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因此, 福建生育津贴需要交满12个月 。建议职工在生育前确认自己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确保满足上述条件,以便顺利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