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生育保险政策,男职工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如下:
一、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男性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
- 配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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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按男职工生育标准的50%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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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已参加居民医保且连续参保满1年,可参照女职工标准全额报销。
二、报销待遇
- 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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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生育:按女职工标准的50%报销产前检查费(社区医院50%、二三级医院40%)和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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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配偶生育:按女职工标准全额报销。
- 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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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材料 :《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或《常州市市本级职工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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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材料 :出生证、生育服务联系单、医疗费用发票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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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需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通常为出生后90日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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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具体比例和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以常州市社保中心最新通知为准。
综上,常州男职工在满足参保时长和配偶参保条件后,可通过生育保险为未就业配偶报销医疗费用及享受护理假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