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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在2025年底前将实现跨省使用 。国家医保局在2025年度第一批医保重点事项清单中提出,到2025年底前,我国九成的职工基本医保参保地区将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这意味着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钱包”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为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并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费用。
此外,职工医保参保人还可以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账到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近亲属“钱包”中,近亲属之间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共济、互转使用。这一功能的上线,将从根本上解决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够灵活的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为了实现跨省使用,参保人需要事先在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具体操作方法包括确认共济条件、确保近亲属在当地参加了基本医保,并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资金共济。
综上所述,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跨省使用的。建议参保人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以便能够顺利实现医保账户余额的跨省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