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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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上海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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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在本市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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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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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累计不超过24个月。
- 就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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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或不足3年、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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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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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为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直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 技能提升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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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保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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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可参照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缴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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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灵活就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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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缴纳35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可获得缴费补贴资格。
- 大龄失业人员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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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女性年满47岁、男性年满57岁,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或不足3年的大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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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灵活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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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补贴标准为当月上海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即每月补贴标准为1345元,直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一次性鼓励灵活就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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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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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 个人社保缴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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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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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月的个人社保缴费金额可获得相应的缴费补贴,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1.2万元的社保缴费补贴。
- 个人所得税申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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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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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期、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人每年可获得3000元的所得税申报补贴。
这些政策旨在帮助灵活就业人员降低社保缴费负担,提高其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建议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