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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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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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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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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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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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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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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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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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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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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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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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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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