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灵活就业社保的起始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区分说明: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上海于 2013年1月 开始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城保”),覆盖本市城镇范围内各类单位及其具有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始于 1993年 ,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是在2013年通过相关通知正式放开的。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整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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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自2013年职工医保开放以来,非沪籍人员参保政策逐步放宽。2023年5月1日起,非上海户籍人员也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需满足年龄、就业状态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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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4%,医疗保险缴费比例11%。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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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通过“随申办”平台办理就业登记及社保参保,审核通过后即可按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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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调整前,非沪籍人员无法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需满足居住或工作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内容,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