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保政策规定,女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 最低缴费年限
女职工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5年 ,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方可办理退休并享受医保待遇。
- 退休年龄
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但需满足上述缴费年限要求。
- 未缴足年限处理
若达到退休年龄时未缴足最低年限,需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比例一次性补缴,费用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 连续工龄认定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计入总缴费年限。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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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破产、关闭或注销,退休人员未缴足最低年限的,需一次性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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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医保待遇与男性无缴费年限差异,但退休年龄较早。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解释,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