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退休人员缴费标准
- 停止缴费
退休人员自办理退休手续次月开始,无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特殊基数规则
若退休人员占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当地规定标准,则按市里统一规定执行。
二、缴费基数计算规则
- 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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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退休人员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百分比计入(70岁以下按4.8%、70岁以上按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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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费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80%,则按80%为基数。
-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全区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8%划入。
- 其他特殊情况
- 若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足25年或统筹区外转入年限不足10年,可能需按月或一次性补缴,补缴基数一般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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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上海市2025年上限为7482元的300%(22446元),下限为60%(44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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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实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足年限需补缴。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政策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