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辽宁省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缴存在以下限制: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缴的禁止情形
- 跨年补缴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若存在未缴费记录, 跨年不允许补缴 。例如,2023年未缴的养老保险,2024年无法补缴(但2023年社平调差部分除外)。
- 中断缴费年限超过规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 不能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需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后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二、特殊情形说明
- 2011年前退休人员
若2011年前退休且累计缴费不足15年,部分地区(如抚顺市)允许补缴,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 中断时间较短的情况
若中断缴费时间较短(如3个月内),可按原流程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滞纳金与补缴条件
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可要求补缴并缴纳滞纳金;个人原因中断缴费的,补缴时可能需承担滞纳金。
- 政策差异性
具体补缴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确认。
综上, 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无法补缴社保 ,需通过逐年缴费或符合特殊条件解决缴费年限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