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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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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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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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75%,个人自负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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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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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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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85%,个人自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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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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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