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宁波市退休人员医保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参保范围与对象
- 参保资格
仅限享受宁波市区(余姚、慈溪、宁海、象山、前湾新区除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
- 已参加居民医保、外地医保的退休人员无法参保,需办理退保。
- 参保方式
-
集体参保 :由原单位工会组织(需覆盖单位80%以上退休人员)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会集体组织办理。
-
个人参保 :支持通过“甬工惠”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需绑定“宁波市职工互助保障会”账户。
二、缴费标准与时间
-
缴费金额 :每人每年130元。
-
缴费期限 :2024年集中参保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线上渠道开放时间为同期。
三、保障待遇
- 保障期限
一年制,自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 首次或中断参保需60天等待期,期间不享受保障。
- 保障范围
覆盖医保指定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家庭病床),按相关规定领取互助保障金。
四、其他重要调整
- 医保划入金额
2024年宁波66-71岁退休人员医保划入金额有所提高(如浙江宁波提高25元)。
- 个人账户使用
2024年10月起,医保个人账户实现省内共济,可用于配偶、子女等近亲属的门诊医疗费用。
- 跨省异地就医
门诊慢特病种类增加至10种,覆盖范围扩大,异地就医结算更便捷。
五、注意事项
-
集体参保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漏保者当年5月补保。
-
不符合条件的参保者(如无医保人员)需单位出具说明办理退保。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缴费年限、待遇标准及异地就医等多方面调整,建议退休人员及时关注官方渠道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