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工医保的报销标准如下: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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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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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为4462元,上限为24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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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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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单位最低401.58元/月,个人最低89.2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464.0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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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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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100元/年;灵活就业人员100元/年。
- 报销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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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住院、门诊、门诊紧急抢救、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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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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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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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按政策实行医共(联)体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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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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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药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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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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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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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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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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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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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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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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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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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按政策实行医共(联)体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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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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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药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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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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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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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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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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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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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人员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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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年度内计收一次,可多笔费用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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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年度内计收一次,多次住院或转院的,按最高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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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员起付线降低50%。
这些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动。建议定期关注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