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市就医
广西医保的异地就医认定主要涉及跨省和跨市两种情况,具体标准如下:
一、异地就医的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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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指参保人员因就医地与参保地不在同一省份,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截至2025年3月,广西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增加至15个(含高血压、糖尿病等10个原病种及冠心病等5个新增病种),覆盖1711家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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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异地就医
指参保人员因就医地与参保地不在同一城市,但仍在同一省份内就医的行为。自2023年7月1日起,广西区内实行“免备案”管理,参保人员在市外广西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医保费用。
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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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备案
包括跨省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工作人员、转诊人员、急诊人员及临时就医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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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备案
需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1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办理专项备案,享受门诊直接结算服务。
三、备案流程(以跨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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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APP提交申请,上传医保卡、身份证、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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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参保地或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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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时
凭备案证明及医保卡在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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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医时
通过“医保钱包”实现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支持直接结算个人账户资金。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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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 :门诊特殊慢性病备案通常为1年,需定期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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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制 :直接结算仅限门诊、住院等合规医疗费用,门诊药店购药需通过“医保钱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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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医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广西医保局官网或12393平台查询最新规定。
通过以上措施,广西医保实现了跨省、跨市的灵活使用,有效减轻了异地就医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