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的二次报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保障救助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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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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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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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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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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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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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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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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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5类贫困群体
- 提高保障救助对象的待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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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一般门诊医疗费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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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非转诊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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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政策,普通慢性病封顶线为6000元/年,报销比例为75%;重大慢性病封顶线15万元/年,报销比例为90%
- 提高参保资助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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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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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的60%予以资助
- 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水平 :
- 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万元
- 二次报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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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当地确定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一般为一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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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当年的新农合且费用达到起付标准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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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普通慢性病封顶线为6000元/年,报销比例为75%;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等重大慢性病封顶线15万元/年,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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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二次报销比例一般不超过600元,且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特别是针对贫困和特殊困难群体。建议相关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多的医疗报销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