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及地区差异,辽宁省退休人员书报费标准如下:
一、退休人员书报费标准(2023年统一标准)
- 全省统一标准
2023年全省统一将退休人员书报费调整为 100元/年 ,计算公式为:
$$3667 \text{元/月} \times 2 \text{个月} = 7334 \text{元}$$
该标准较2022年上涨了158元。
- 地区差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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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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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处级干部及副高以上专技人员: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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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干部: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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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白塔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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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退休干部:100元/年(与全省统一标准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 发放方式
退休人员需提供购买书报的发票,由退休办审核后报销。
- 历史调整背景
2022年之前,部分退休人员书报费曾由单位直接转交党费,但因财务规范调整,自2022年起改为发票报销。
- 特殊群体
- 离休干部 (校级领导等):书报费260元/年,旅游费350元/年。
三、建议
若存在行动不便或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是否提供其他便利措施,如代缴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