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授权给家人使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主要适用情形
- 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
- 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授权后的家庭成员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包括药费、耗材费等。
二、使用范围限制
- 被共济人医保状态要求
被授权人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
- 支付标准限制
仅限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超出部分需自费。
三、操作方式
通过陕西医保APP、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绑定家庭共济账户,选择需帮助的亲属,按系统提示完成授权即可使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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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使用 :政策扩展至陕西省内跨统筹区,如西安参保人可为宝鸡家庭成员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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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需确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足够余额。
以上政策自2023年逐步推广至全省,具体操作流程以官方渠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