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使用范围
- 支付对象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 支付项目
限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使用,可优先支付个人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由家庭共济账户补足。
二、操作方式
- 备案登记
参保人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平台(如长春市)完成家庭成员备案,绑定关系需长期有效。
- 资金划转
-
参保人可自主决定向近亲属划转个人账户历年资金,金额不限。
-
划转后,近亲属持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即可直接刷卡使用。
- 代缴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代缴已参保近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需提前确认账户余额充足并完成备案。
三、注意事项
- 账户性质
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所有,不可直接用于他人参保缴费,否则可能涉及违规操作。
- 统筹基金限制
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不可用于他人医疗费用报销。
- 跨省使用
支持跨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但需确保近亲属在参保地已参保。
四、违规风险
若使用他人医保卡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将面临医保拒付、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因此,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家庭共济备案,确保操作合规。
以上信息综合了吉林省医保局最新政策及操作指南,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