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共济功能目前仅适用于职工医保参保人绑定其参保的家人使用,具体条件如下:
一、绑定条件
- 参保类型要求
绑定人需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含退休人员),被绑定人需为同一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双方均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账户余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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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绑定人已参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大于777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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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绑定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需有结余。
二、可绑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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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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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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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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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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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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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外孙子女
(注:2025年1月1日起,江苏、吉林等省份将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亲属纳入可绑定范围)
三、使用规则
- 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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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被绑定人参加职工医保的门诊个人缴费部分(如普通门诊、慢性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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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吉林)允许用于支付被绑定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费用。
- 年度限额
- 每位家庭成员每年可使用不超过1500元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门诊报销。
四、操作方式
- 线上渠道
通过当地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绑定家庭成员,选择“家庭共济缴费”功能,按提示完成操作。
- 线下渠道
拨打医保热线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绑定手续。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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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绑定人已通过其他方式(如家庭共济)获得医保资金,需先解除当前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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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省份政策存在差异,如江苏允许跨省绑定,吉林则限定省内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多地医保政策,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