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吉林省新农合(现已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在辽宁省可以异地使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实现异地直接结算的省份
截至2025年2月,包括辽宁、吉林在内的9个省份(辽宁、吉林、安徽、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西藏)已实现新农合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全覆盖。参保人员在这些省份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通过出院窗口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回参保地报销。
二、其他情况下的报销方式
- 未实现直接结算的省份
若就医地未开通直接结算服务,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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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报销 :参保人需回到吉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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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APP提交医疗费用明细申请。
- 特殊就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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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在居住地办理异地参保登记,就医时可直接使用居住地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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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需通过当地医保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未转诊直接就医将降低报销比例。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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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确认 :需确保参保期间无欠费且待遇未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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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限制 :门诊、住院及大病补偿均纳入报销范围,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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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缴费要求 :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需每年缴纳380元费用,缴费后医保账户才会生效。
建议就医前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官方APP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