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缴存基数范围
- 下限标准
2024年及之后调整为 1910元 (适用于临河区、乌拉特前旗等地区)。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此标准,缴存基数按1910元执行。
- 上限标准
2024年及之后为 26084元 (按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此标准,缴存基数按26084元执行。
二、调整机制
- 年度调整
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次年6月调整一次,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上下限分别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
- 特殊说明
2022年缴存基数上限为22253元(按2021年数据计算),但2023年调整后上限提高至26084元。
三、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 = 职工月平均工资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
- 单位和个人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5%,具体比例由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基数构成
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税前工资、奖金、年终绩效等,但需扣除社保和个税后的金额。
- 调整流程
企业需通过线上业务平台办理调整手续,职工无需单独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及调整标准,未来若有变动需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