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存在差异
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如下:
- 普通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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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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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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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2%
- 享受政府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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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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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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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0.2%
-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有6%、8%、13%等不同情况,具体比例根据个人选择而定。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进入统筹基金,8%进入个人账户
-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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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可选择5.5%、7%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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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5.5%缴纳:不建立个人账户,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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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7%缴纳: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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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9%缴纳: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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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灵活就业人员 :建议选择7%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和生育医疗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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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府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 :建议选择1%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以减轻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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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6%、8%或13%的缴费比例,以平衡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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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根据是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和生育医疗费待遇来选择5.5%、7%或9%的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