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2025年居民医保政策,门诊特殊病(门特)报销标准如下:
- 报销比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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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如肿瘤、慢性肾衰竭等)纳入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按就医机构级别执行(例如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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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患者同时患有两种以上门特病,起付标准可合并计算。
- 年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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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待遇年报销额度封顶线为 18万元 ,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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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500元,年度内门诊和住院费用均需符合条件方可享受报销。
- 其他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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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家庭医生可提高报销比例(如80%)并增加200元年度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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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起付标准可降低50%。
- 案例说明
- 若患者每月药费10552元(含特效药品布格替尼和地舒单抗),办理门特待遇后,每月医保报销6331.2元,个人支付4220.8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