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政策的最新调整,关于城居门特医保的规定如下:
一、门特病种范围
目前天津市将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精神病、癌症放化疗等5种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疾病(门特病)管理,其他门特病种将适时纳入。需注意,精神病的认定需由精神专科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行。
二、报销额度与起付线
- 年度报销封顶线
城居医保门特病年度报销额度封顶线为 18万元 ,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 起付线标准
起付线为 500元 ,一个年度内门诊特殊病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执行同一起付线。
三、个人账户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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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与家庭医生签约后,个人门诊医保额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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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85%,退休人员为9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为95%。
四、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罚
- 虚假登记处罚
若发现虚假门特登记或违规行为,医保部门可暂停联网结算,组织复查鉴定。确认虚假登记后,追回骗取金额2-5倍的医疗费用,并纳入社会征信管理。
- 基金监管
医疗机构若存在违规行为,将追回骗取金额2-5倍的医疗费用,取消相关医师的门特病鉴定资格,并纳入医保总额管理满意度考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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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均可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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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调整 :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将动态调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4年的最新文件,未来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