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政策,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分以下两种情况执行:
一、基础退休年龄调整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性
从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每2个月延迟1个月。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性
若出生日期在1981年12月及以后,仍按原年龄退休;若出生日期在1970年1月1日至1981年8月31日之间,则延迟至 55周岁 ,同样每2个月延迟1个月。
二、特殊群体提前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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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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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2月及以前出生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若累计缴费满1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至 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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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1月1日至1981年8月31日出生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若满足“累计缴费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至 50周岁 。
三、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
弹性退休政策允许部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例如河北省允许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女性选择50岁退休,江苏则对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有特殊规定。
- 缴费年限要求 :
无论何种退休方式,均需满足 累计缴费满15年 的基本条件。
- 身份认定 :
若灵活就业人员曾为企业职工(如国有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退休年龄可能按企业职工规定执行(如50岁或55岁)。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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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情况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2025年后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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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部分女性(如1970年前出生且缴费满1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至50周岁。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出生日期和缴费情况,结合当地政策确认具体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