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期间身故后,其继承人可以办理终止手续并领取一定的补偿。具体操作步骤和补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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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终止手续 :继承人需在灵活就业人员身故后的次月,前往相关社保机构办理终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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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丧葬补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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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给其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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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偿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还可以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账户中的资金并不能全部退还,个人缴纳的所有社保费用将由继承人继承。此外,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建议继承人及时办理终止手续,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补偿标准,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到应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