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
顺产 :98天(含产前15天、产后83天)
-
难产 :增加15天,共113天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情况 :
-
不足3个月流产:15天
-
3-4个月流产:30天
-
4-7个月流产:42天
-
7个月以上引产:98天
二、其他说明
-
计算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为日工资标准
-
津贴发放 :从休产假第一天开始计算,至产假结束
-
与工资对比 :若津贴高于本人工资,全额计发;若低于,则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特殊情况
-
延长产假 :根据最新政策,山西省将产假延长60天,总产假为158天(含男方15天陪产假,可连休)
-
地区差异 :如太原市明确将男方陪产假从10天延长至15天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及最新政策调整,适用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