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政策,大病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
- 普通人群
自2023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为 30,404元 。
- 困难人群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起付标准降低50%,即 15,202元 。
二、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分段累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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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含)以内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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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部分 :支付70%,上不封顶。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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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封顶线均为 50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的封顶线为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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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起付标准由医保局根据政策调整,调整后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