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元
北京市医保自费报销的起付标准为 1800元 。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1800元。这一标准适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并且适用于门诊和住院费用。如果未达到起付线,即使是甲类药品,也需要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有信息提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起付线为1300元,但这并不适用于在职职工。在职职工的门诊起付线统一为1800元。
此外,对于住院费用,首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为650元。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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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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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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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住院费用的封顶线为50万元。
建议参保人员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在就医时能够更好地利用医保报销,减轻个人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