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4年阶梯电价政策,三档电量的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档电量划分标准
- 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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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210度(部分地区为1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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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52元/度(石家庄市)
- 第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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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210度且≤400度(部分地区为2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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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第一档单价+0.05元/度(如0.5783元/度)
- 第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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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400度(部分地区为480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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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第一档单价+0.3元/度(如0.8283元/度)
二、年累计阶梯电价(部分地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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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年用电量≤28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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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2880度<年用电量≤480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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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年用电量>480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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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分别按0.4883元/度、0.5383元/度、0.7883元/度计费
三、示例计算(月用电量45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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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210度 × 0.52元/度 = 1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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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450-210)度 × 0.5783元/度 = 1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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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电费 :109.2元 + 128.5元 = 237.7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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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石家庄市一档电量为230度,而其他地区可能为21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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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精确计算,建议结合当地最新政策文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发改委发布的政策及石家庄市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