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医保卡的使用范围涵盖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基础医疗保障范围
-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可通过POS机刷卡支付医疗费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转账。
- 住院费用后付制
住院费用采用后付式结算,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支付。
- 门诊费用统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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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在职职工200元/年,退休人员1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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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下60%,退休人员再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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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在职职工2000元/年,退休人员2500元/年。
二、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 支付对象
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费用,以及定点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
- 禁止用途
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非医疗保障支出。
三、异地就医服务
- 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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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支持在10个县市区(含高新区)内使用参保地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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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 :仅限被共济人(如异地参保人)使用,反之不支持。
- 跨市结算
目前尚未实现跨市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政策分别报销。
四、其他功能
- 门诊共济扩展
将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患者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需备案后使用医保目录内相关药品。
- 缴费与待遇查询
支持大厅现场缴费,个人账户代缴失败可咨询医保部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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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费用(如自费药品、手术等)仍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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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限额用完后,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平台说明,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