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唐山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的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 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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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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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
- 实际缴费年限
- 在上述累计缴费年限基础上,还需满足实际缴费满10年。
- 退休年龄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停止缴纳职工医保费,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二、特殊情况说明
- 灵活就业人员
-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若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标,可申请退休并停止缴费。
- 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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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如2015年1月1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和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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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累计计算2015年1月1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 单位缴费责任
- 单位因终止或破产等原因欠缴的医保费需清偿,或一次性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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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2015年1月1日前退休按原缴费基数6.5%缴费,之后统一调整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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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退休后按唐山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缴费比例。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与全国统一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