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
2025年医保基数的调整时间自 2025年1月1日起 开始执行。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发布了相关通知,明确了缴费基数的调整细节。
以下是部分地区的调整情况:
- 广东梅州 :
-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和国税梅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25年度梅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 广东汕头 :
- 汕头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公布我市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 福建 :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调整202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 辽宁大连 :
- 大连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公布我市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 辽宁丹东 :
- 丹东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建议各地区参保人员注意当地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保障自己的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