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
惠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择 1至2家 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定点机构。如果选择两家定点机构,必须至少一家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具体来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如果之前已经选择了一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定点,那么第二家定点机构既可以是基层医疗机构,也可以是其他医疗机构;但如果第一家定点的是其他医疗机构,那么第二家定点的医疗机构只能是基层医疗机构。
建议参保人员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优先考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以便更好地享受基层医疗资源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