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本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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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通门诊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6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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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 :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年度累计超过800元的部分按60%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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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7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高血压360元、糖尿病480元。
- 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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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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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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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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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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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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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起付标准400元、600元,报销比例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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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65%。
- 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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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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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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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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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年度累计6万元-30万元部分,个人承担4%。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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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年度限额 :门诊和住院均设有起付线,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且存在年度累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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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重度残疾人员报销比例可提高10%-15%;参保60周岁以上女性报销限额2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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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办理长期备案的异地就医按本地待遇报销,未备案的临时就医需参考当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