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九小的入学条件如下:
- 招生对象 :
-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 延缓入学 :
- 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1日—7月31日期间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团场户籍儿童向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 入学材料 :
- 小学入学: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师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建议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按时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