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次月起12个月内
天津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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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生育津贴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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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核发 :社保部门收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一般就是两周时间)完成对生育津贴审核,并于审核通过后次月5日前对生育津贴进行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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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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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有严格限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可能导致无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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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仅无法享受福利,还可能面临处罚。
综上所述, 天津市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为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 。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