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工医保的跨省使用情况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 已实现范围
自2017年9月1日起,湖南省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省300多家医疗机构接入了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系统,覆盖各区县至少1-2家定点医疗机构。
- 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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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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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个人账户资金跨省使用
- “幸福加”码实现跨省共享
2024年8月,湖南试点推出“幸福加”码,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向异地参保人转账,用于支付门诊、药店等费用。
- 操作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幸福加”APP向异地家人转账,需对方也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费用报销限制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需在参保地开通门诊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才能报销,未开通的医疗机构需自费。
- 社保卡全省通用的进展
目前湖南社保卡尚未实现全省通用,但正在推广“一卡通”服务,未来全省医院将支持通用。
-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需通过参保地医保中心或平台办理备案登记,每年可定一次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四、建议
若需跨省就医,建议提前通过“幸福加”APP办理备案,并确认异地医疗机构是否支持直接结算。若涉及门诊费用,需核实当地医保政策。